第812章 正气盈门(1/4)
作品:《唐人的餐桌》万年县的案子的审判不可过十天,尤其是陈竹这种没有什么争议的案子更是如此。
具体主持万年县工作的人就是米主簿,在去除私心之后,这就是一件简单的治安案件,审判陈竹的时候,就严格走了大唐律法的法治要求。
因为陈竹在洛阳有撕扯良家衣衫在人家背上写诗的过往,所以,罪加一等,可是呢,羞辱妇人跟奸辱妇人的罪责完全不是一个量级,就算罪加一等,罪责也比奸辱罪轻了无数倍,再加上陈竹有事后赔偿的习惯。
考虑到以上种种,万年县法曹判罚陈竹入狱一年半,杖责三十,罚铜五百斤,作案时期乘坐的马车,挽马罚没入库,六个为虎作伥的护卫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按照大唐律法,士人坐罪减罚一等,奴仆同罪,加重两等的判罚精神,这六个护卫自然被判罚流一千里,去甘州屯田地服苦役去了。
等陈竹的兄长匆匆抵达长安的时候,这里已经尘埃落定了。
接待这位潞王府典仪的人是米主簿。
心底无私的米主簿此时可以面对任何人的诘问,并且可以用巨大的咆哮声质问这位王府典仪是如何教育自家弟弟的,以至于让他从一个前途远大的士子在毫无约束书的家庭教育下变成了一个人人唾弃的垃圾。
米主簿的咆哮声大极了,即便云初的官署与他的官署隔着两座院子,也听的清清楚楚。
云初一边喝茶,一边听着这一阵正义的声音,觉得自己对于部下的改造不能说十全十美,至少也有七成美好。
陈竹的下场已经确定了,除非皇帝愿意给出特赦,否则没有任何改变的可能。
陈竹的事情在万年县衙的人看来是必然的事情,但是,这件事却让刘钰,魏冕对于律法的认识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他们在这件事之前一直认为律法是一种治理天下的灵活的手段,没想到,在万年县他们看到没有丝毫弹性的律法之后,就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于律法的看法是否正确。
老张用他们两个人贡献的金钱,带着他们两个整整吃了六天的水盆羊肉。
他们两个已经无法接受水盆羊肉,老张却甘之如饴,恨不得每日都有美味的水盆羊肉吃……
老张是一个经年老吏,而且还是全大唐最中枢的县,万年县里的经年老吏,这个吏员的身份还是他的父亲传给他的,只可惜,在大唐从吏员到官身的转变,难如登天。
老张觉得自己有希望跨越这个天堑,因为县尊答应过他,只要带好刘钰跟魏冕,就准他一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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