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教徒和匪徒(二)(3/6)

作品:《乾隆四十八年

”。

乾隆二十一年,张仁案发被抓,教徒徐国泰漏网脱逃。徐国泰之后将张仁所传的荣华会改为收元教,传十字经和八字真言,又散布“十门有道一口传,十人共事一子担,十口合同西江月,开弓射箭到长安”的流言。

乾隆三十九年,收元教在河南被官府破获,徐国泰等一批骨干被处死。教徒孙贵远却侥幸逃脱。隐姓埋名过了十年,孙贵远越活越抽搐,穷的实在过不下去了,回想起收元教可以收徒敛财,于是就传了詹正林等人为徒,开始一路骗钱。

后世有些“学者”认为,古代民间教门的创始人及其热心传播者都是“卓越的”民间宗教家和有杰出宗教才干的精英派人物。

别亵渎宗教精神了!这些人称其为卓越的敛财者还差不多。

历史上,大部分民间教门的创教者及其传播者都属于生活极其困苦的贫民阶层,有些甚至就是典型的地痞流氓。这些人经济地位低下,自身生活难保,社会地位不高,道德品质难以恭维。

他们根本无力对别人进行救济,更谈不上抱有“普渡众生出苦海”的高尚情操。他们所谓的创教与传教,与其说是一种宗教性的追求,还不如说是在利用人们的宗教信仰,寻求一条改善自身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的有效途径。

创教、传教、敛钱,脱贫致富才是他们最原始的心态。古往今来,这些人都是一个路数(到了现代,这些民间教门摇身一变,要不是某某大师,要不就是某某讲师;更有甚者,办起了某某灵修班。)

比如收元教第三代教主胡张氏(对!就是个女的),曾经出银一百二十两,替儿子捐了个监生。八卦教教首刘儒汉,花钱捐了山东单县的知县,前后居然当了十几年的县官。

当然,除了金钱,美色也是他们传教的副产品。

历史上,因感谢王伦医治之恩而拜师加入清水教的乌三娘,名为王伦义女,实乃王伦情妇;并且王伦的情妇还不只此一人。

而混元教的教首王会曾经公然对教徒说:“我得了志,大家都有好处......有钱的出布施,无钱的出身子,总是一样功。”

至于说明清时代的白莲教起义,那大多是因为秘密敛财的行为被官府发现,于是被逼造反,结果居然侥幸攻打官府成功!然后这些教众有一个算一个,都坐起了改朝换代当官发财讨一群小老婆的美梦。就这抱负,能不失败吗?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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